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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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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农业农村部负责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项目。    

本事项审批对象为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申请流程

1.产品初评

2.签订服务协议  

3.材料准备

4.上报受理部门

5.寄样检测

6.复核检测

7.批复、发证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研制者或生产企业。    

2 申请范围为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3.1 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的。    

3.2 饲料添加剂含量规格低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但由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除外。    

3.3 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3.4 新饲料添加剂自获证之日起超过3年未投入生产,其他企业申请生产的。    

3.5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被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不足3年的。



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表格。    

1.1《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 申请材料正文。    

2.1 申报材料摘要(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2 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类别、产品研制目的(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3 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鉴定报告及理化性质,或者动物、 植  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菌种)报告(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4 产品功能、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必要时提供最高限量值(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5 生产工艺、制造方法及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加盖报告出具单位公章,由负责人和检测试验人员签名)(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6 质量标准草案及其编制说明和产品检测报告;有最高限量要求的,还应提供有效组分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的检测方法(检测报告加盖报告出具单位公章,由负责人和检测试验人员签名)(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7 产品有效性评价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包括靶动物耐受性评价报告、毒理学安全评价报告、代谢和残留评价报告等)(试验报告加盖报告出具单位公章,由负责人和检测试验人员签名);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提供该新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产品中的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8 标签式样、包装要求、贮存条件、保质期和注意事项(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2.9 中试生产总结和“三废”处理报告。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材料侧面均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一致的CD光盘两份。    

2.10 对于联合申报的产品,需要提供联合申报协议书。对于转基因产品应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转基因产品批准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共2份))。

服务优势
常见问答

如何确认境外宠物食品生产厂家是否具备进口资格?

应登录海关总署动植司网站,查询《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不含植物源性饲料原料)》,以确认境外宠物食品生产厂家是否具备进口资格。同时,还需确认该厂家是否在《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中。


哪些宠物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除宠物食品罐头(HS编码为2309101000)外,其他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均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宠物食品登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查准入、在华注册(如需)、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如需)、申报、口岸查检和放行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进口宠物食品的标签有哪些要求?

进口宠物食品的标签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中文标签的提供、成分和营养信息的准确标注等。同时,标签上的声称也应遵守相关规定,如禁止对宠物食品作具有预防或治疗宠物疾病的说明或宣传等。



如何在标签上进行成分和功能的声称?

在进行成分和功能声称时,应确保所有声称均具备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例如,对成分进行声称时,声称的内容应置于产品名称相邻位置,并与产品名称使用相同的字体和颜色等。对于功能声称,应确保声称涉及的饲料原料或添加剂具有维持、增强宠物生长、发育、生理功能或机体健康的作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