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法规概述
针对化妆品市场虚假宣称、“概念宣称”等乱象,填补了功效宣称“无法可依”的空缺。《规范》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需要公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主体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境内注册人、备案人可直接填写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境外注册人、备案人可委托境内责任人填写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方式
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机构
1. 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
2.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
项目要求
1.保湿、护发、特定宣称(原料功效):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
2.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防断发、去屑、宣称温和(如无刺激)、宣称量化指标的(时间、统计数据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可以同时结合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分析结果
3.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4.特定宣称(宣称适用敏感皮肤、宣称无泪配方):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测试
5.宣称新功效:根据具体功效宣称选择合适的评价依据
免予公布摘要的情形
1.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发色护理、脱毛、除臭和辅助剃须剃毛等)
2.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祛斑美白、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
公布摘要后义务: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1、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资料(需译为中文)和摘要
2、一致性证明材料(进行功效评价试验的产品配方与注册备案一致)
常规检测项目
项目类别 | 常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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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测试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
微生物限度测试 | |
有害物质测试 | 铅、砷、汞、镉、甲醇、二噁烷、石棉等 |
风险物质 | 苯酚、农残、二甘醇、二噁烷等 |
限用物质分析 | 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曲安奈德、泼尼松等41项 |
性激素:雌二醇、雌三醇、雌素酮、睾酮、甲基睾酮、乙烯雌酚、孕酮 | |
抗生素:氯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甲硝唑、盐酸多西环素、二水土霉素、盐酸美满霉素 | |
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DP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AP)等 | |
染发剂:P-苯二胺、O-苯二胺、m-苯二胺、m-氨基苯酚、p-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等 | |
着色剂:酸性黄36、颜料橙5、颜料红53:1、 | |
防腐测试 | 防腐剂含量:卡松、苯氧乙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丙酯。 防腐挑战: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 |
毒理学测试 | 急性皮肤刺激,多次皮肤刺激,急性眼刺激,皮肤光毒,皮肤变态试验等 |
人体安全实验 | 人体斑贴 |
人体功效实验 | 防晒、美白、防脱发等 |
其他功效实验 | 保湿、抗皱、紧致、舒缓、祛痘、控油、修护、遮瑕、去屑等 |
检测报告样本